关于2020年11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11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路盛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年产350吨乳化沥青 | 报告表 |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路堂村东南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3300m2,新建乳化沥青加工生产线一条,新建50平方米乳化沥青加工车间及20m2的导热油炉房,购置60万大卡导热油加热炉1台,及其它辅助设备等;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生产乳化沥青350吨。
| {C}<!--[if !supportLists]-->(1){C}<!--[endif]-->废水: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运营期场地不设食宿,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场内建设一座10m3玻璃钢化粪池,职工洗漱废水暂存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于那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C}<!--[if !supportLists]-->(2){C}<!--[endif]-->废气:项目沥青加热、保温过程使用导热油炉加热,采用醇基燃料为燃料,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油锅炉排放限值以及满足《漯河市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中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沥青罐呼吸烟气经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率达80%)进行处置后,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限值;沥青烟中的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企业边界建议值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吸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筒,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乳化剂废包装桶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后再利用;滴漏少量沥青,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回收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废活性炭(含废活性炭棉)及废导热油设置危废暂存间(15m2)临时存放,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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