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三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

202112月,接到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6万元,依据2022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经区统战部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对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2022年商桥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商桥镇胡庄村

村内硬化道路3条.长280米,宽3米,厚度0.10米,共计840平方米

6.6

商桥镇政府

2

2022年新店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新店镇斗王村

建设2处总长180米,路面宽3-4.5米,厚10-15公分,采用C25的水泥路面及回填路基

8

新店镇政府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