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四号)

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接到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万元,依据2023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分配原则及对接情况

依据郾城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委统战部同意,现将资金对接到2023年淞江街道回马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并进行公告。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3年2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