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4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改建35吨生物质锅炉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苏侯村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改造现有135t/h燃煤锅炉为生物质蒸汽锅炉。主要生产设备为135t/h生物质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烟气处理设施+145m烟囱等。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并对少量设备进行改造,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再生废水,产生及排放量与现有工程一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入洄曲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通过采用炉内低氮燃烧+ SNCR +SCR脱硝+覆膜袋式除尘器除尘+氢氧化钠法脱硫后经145m烟囱外排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限值要求(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颗粒物低于10mg/m3,二氧化硫低于35mg/m3,氮氧化物低于5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低于10mg/m3,二氧化硫低于35mg/m3,氮氧化物低于50mg/m3,氨逃逸排放浓度不高于8mg/m3(使用尿素作还原剂),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噪声:本次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强基本不发生变化。根据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改建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中,202010月对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厂界排放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5~54.1dB(A),昼间噪声测定值为41.2~44.2dB(A),各监测点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依托现有152m3锅炉灰渣暂存库,锅炉灰渣及袋式除尘器收尘收集后暂存在灰渣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需要更换时,委托专业单位清理清运,不在厂区内暂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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