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4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4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备用锅炉扩建项目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备用锅炉扩建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漯西工业集聚区迎宾大道

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现有1130t/h生物质直燃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30MW汽轮机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1130t/h的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设施,该锅炉为备用锅炉,只供热不发电,与现有锅炉不同时运行,全厂的供热规模不变。

1.废水:本项目为备用锅炉,建成后全厂用排水情况不发生变化,循环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漯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漯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2.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经“炉内喷钙+SNCR+S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DB41/2089-2021)表1燃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厂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