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第九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浏览次数:

    

20235月,接到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47万元,依据2023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2023年李集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150

李集镇政府

2

2023年裴城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150

裴城

政府

3

2023年孟庙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147

孟庙

政府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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