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第九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浏览次数:
2023年5月,接到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47万元,依据2023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3年李集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 150 | 李集镇政府 |
2 | 2023年裴城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 150 | 裴城镇 政府 |
3 | 2023年孟庙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 147 | 孟庙镇 政府 |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