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长明中药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奇方植物包 | 报告表 |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包括生产区、仓库)、生产线进行建设,其中本项目新增蒸煮锅、破碎机建筑面积为10m2,使用仓库面积为40m2;项目运行后可年产1000吨奇方植物包。 | (1)废气:混合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原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和纯水制备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深度处理后排放。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料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