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6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晨晓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生产及加工项目

报告

长沙博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袁黄村北

  本项目属于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2200m2,其中办公室、宿舍、食堂总面积为300m2;塑封、固化车间面积为100m2,隧道焊接车间面积为100m2,装填、排向车间面积为350m2,原料库面积为400m2,冷库面积为50m2,测试车间面积为50m2,包装车间面积为100m2,成品仓库面积为150m2,预留车间面积为500m2项目建成后具备年生产6亿只半导体封装产品。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焊接烟尘、塑封、固化有机废气和餐厅油烟。

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在六温区隧道炉中密闭进行,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为了减少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隧道炉开口处设置集气罩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焊接烟尘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塑封、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塑封工序使用环氧树脂颗粒作为塑封料,塑封过程中塑封料需进入预热机中进行预热;塑封完成后需放入烤箱中进行加热固化,加热温度为165~175℃,固化时间约 8 小时;此过程中环氧树脂受热产生有机废气,为了减少塑封、固化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密闭,塑封、固化产污部位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塑封、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

餐厅油烟

餐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物烹饪过程中食用油受热裂解产生的油烟气,为了进一步餐厅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企业配置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最高允许油烟排放浓度1.5mg/m3的标准限制。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餐厅废水,项目餐厅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职工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由专人清运堆肥后外运施于农田,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设备有引线打头机、排向机、六温区隧道炉、塑封压机125T、塑封压机250T、测试-贯机、烘箱、制氮机、引直机和变屏空压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5dB(A之间,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后,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和环保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暂存在固废间后统一外售。

项目环保设施运行产生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