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8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万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人参山药丸10万瓶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与王前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m2,为租赁现有厂房设置为生产区、办公区等进行生产,主要设备包括中药粉碎机、药丸抛光机、制丸机、包装机等,建成后年产人参山药丸10万瓶

1废水:中药材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生产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废弃药渣、废包装材、检验废液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废弃药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后全部外卖、厂家回收利用,综合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检验废液经密闭容器收集,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