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漯河市柯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纸箱搬迁改造项目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柯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纸箱搬迁改造项目

报告表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井冈山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进行建设。生产工艺:面纸-覆膜、瓦楞纸-裱合-模切-水墨印刷-//糊箱-成品。生产设备:裱纸机、覆膜机、模切机、钉箱机、切纸机、水墨印刷机、糊箱机等。建成后年加工纸箱150万平方米。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排放口排放,出厂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颍河

2.废气本项目调墨(调胶)、印刷、覆膜粘箱、裱合工序经负压密闭收集,危废间设置负压集气管道,废气经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有机废气排放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及排放浓度40mg/m3

3.噪声本项目运行主要产噪设备有主要为全自动翻纸机自动立式覆膜机手自一体模切机双伺服推纸钉箱机自动打包机半自动打包机水墨印刷成型机自动模切机空压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0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墨桶、废胶桶)、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其中废包装桶(废墨桶、废胶桶)、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20m2一般固废堆场作为有价废品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