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众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彩色沥青混凝土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嫩江路与绵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依托河厂内现有厂房和设施进行建设。主要新增设备有色粉斗、投料机和空压机等,主要新增原料有路面胶结料、颜料等;主要工艺为上料、搅拌、成品等。项目规模为年产6000t彩色沥青混凝土。 | (1)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的颜料上料废气与加热废气、上料废气经现有工程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搅拌楼废气经现有工程“电捕焦油器+等离子UV光氧一体机+催化燃烧+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搅拌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矿粉筒仓顶呼吸孔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3)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颜料包装收集后外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