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郾城区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漯河市农业局、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漯农计2107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补助条件、补助方式、拟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条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补助数量:1个。

   三、补助方式:以奖代补。

四、财政补助资金用途:重点支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五、拟补助对象:漯河市郾城区春雨种植专业合作社(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六、补助金额: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6180279   6181185

 

2018年9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