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种植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公告

来源: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

    为了加快推进我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3〕287号)和《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31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1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郾城区境内,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基地,建设高标准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的遴选条件

    1.基地要求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试验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400亩,核心试验区在100亩以上,租赁合同期不少于3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必须具备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主推技术模式和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的能力。基地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适度规模的试验田,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内先进以上水平。

    3.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基地有在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基地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五星创建支部辖区优先

    三、申报材料及认定程序

    1.郾城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申请报告。

    2.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计划和合作协议、技术服务部门的服务协议、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复印件。

    4.能证明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遴选程序

    试验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经逐级申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确定、网上备案程序后,郾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优势农产品和小麦、玉米、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种植业)依托郾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和郾城区植保植检站,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由区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统一悬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五、示范基地的职责

每处示范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六、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药、化肥、农机设施装备等物资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8:00日至8月18日下午6:00郾城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红战、王亚丽

联系电话:0395-6180280

 

附件:郾城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