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评分结果及资金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223号),漯河牧昌养殖有限公司现已完成2022郾城区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目内容且已通过级验收,现将基评分情况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14——2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有虚假情况取消基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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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示范基地绩效考核评分表

   2.2022郾城区基层畜牧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公示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2022年基层农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示范基地绩效考核评分

基地名称漯河牧昌养殖有限公司               2023 120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赋分

70分)

 

 

组织管理

10分)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具体、措施得力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不得分。

3

建立健全制度

3

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得3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3

有专项支出明细表及凭证

4

有专项财务核算,有专项支出明细表及凭证得4分,没有不得分。

4

基地建设

(20分)

有固定场所

4

基地有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登记注册资金齐全,有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资料,少一项目的酌情扣分。

4

有自主产权或流转合同

8

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十年以上土地经营合同没有的不得分。

8

试验示范田(棚、圈舍)

8

建设试验示范田(棚、圈舍),种植基地不少于100亩,养殖规模不少于500猪单位,未建不得分。

8

技术培训

10分)

多媒体教学设备

4

购置全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得4分,不配套的酌情扣分。

4

农业技术信息宣传栏

2

按照规定制作农业信息宣传栏得2分,没制作不得分。

2

技术培训场所

4

有培训场地、桌椅等培训设备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技术团队

建设

2分)

产业技术指导小组健全

1

产业技术指导小组健全得1分,不健全酌情扣分,没有指导小组不得分。

1

固定的专兼职教师3人以上

1

有固定的专兼职技术指导员3人以上得1分,不足3人酌情扣分,没有不得分。

1

技术培训

活动

15分)

技术培训方案、总结

3

制定技术培训方案、总结且培训计划可操作性强得3分,没有培训计划不得分。

3

接待科技示范户学员100人以上。

5

接待科技示范户学员100人以上得5分,不足100人酌情扣分。

3.5

培训学员签到表

5

培训、观摩有签到表、有照片或影像资料,得5分。

5

试验记录

档案

15分)

 

试验及推广技术

5

有规模化种养殖技术、技术总结,且形成技术范进行推广得5分。

5

田间养殖记录

8

有试验田间记录且专人负责。有种养殖过程照片记录资料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8

有示范基地牌

2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要求制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示牌。有照片资料且实地查看,有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项目绩效

30分)

 

产出指标

10分)

质量指标

5

完成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目内容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实效指标

5

基地开展培训1次以上,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5

效益指标

10分)

辐射带动作用

10

基地辐射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7

满意度指标(10分)

技术服务满意度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9.8

   

100

 

95.3

 

 

 

 

 

 

附件2:

2022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拟补助资金公示

 

 

序号

基地名称

实施主体

地址

资金(万元)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示范基地

漯河牧昌养殖有限公司

郾城区

裴城镇

宋岗村

3.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