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 促环境监管到位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 规范环境执法,有效地克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确保环境监管到位。

一是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管工作的意见》,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流程和排污费、监测费收费标准等各种规章制度上墙和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环境监管程序。要求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监察时,必须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在现场实地勘验查询后,要当场做好取证、询问笔录,填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写明违法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履行告知制度,要求被监察企业签字。三是信访处理“满意化”。对每一个环保信访案件,在城市市区的,环保执法人员要在1个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在农村乡镇的,环保执法人员要在6个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确保信访案件处理率达100%,满意度在98%以上,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环保局 李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