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教育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浏览次数:

 

负责人(法人)姓名:李克明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

单位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266

单位电话:0395-3325198

 

 

机构职能:

郾城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区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教育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股、秘书组)、人事股(老干部股)、规划财务股(审计股)、基础教育股(加挂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育卫生艺术股(加挂校外教育机构监管股牌子)

二级机构:漯河市郾城区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中心(加挂漯河市郾城区考试中心牌子)、漯河市郾城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加挂漯河市郾城区勤工俭学服务中心牌子)、漯河市郾城区教师发展培训中心(加挂漯河市郾城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