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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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政办〔2014〕41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19日

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二〔2014〕968号)文件要求,巩固完善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果,加快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 

通过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99所,其中,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7所,附属在小学的公办幼儿园(班)31所,民办幼儿园61所(普惠性民办园41所);拥有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0所,市一级幼儿园4所,市二级幼儿园2所,区示范幼儿园15所。幼儿教师共计1295人,其中在编教师187人(占中小学编制的110人),聘任教师1108人,取得教师资格的761人,教师学历达标率80%。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共计21000人,其中在园幼儿18815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0%,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92%。

(一)幼儿园分布状况:城区现有公办幼儿园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21所;镇区现有公办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6所;乡村现有公办幼儿园24所,民办幼儿园35所。

(二)在园幼儿数及分布情况: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幼儿总数为7510人,覆盖率为80%,学前一年幼儿毛入园率92%,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0%。

(三)幼儿师资状况:现有幼儿园园长108人,具有园长资格证的86人。专任教师1186名,其中幼儿专业教师7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至2016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3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9所,民办幼儿园23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5所;30%的公办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学前三年适龄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计划补充幼儿教师420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96%,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管理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体系。

(二)年度目标

 2014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民办幼儿园6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1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3%;计划补充幼儿教师100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8%,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8%。

 2015年,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1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所,民办幼儿园11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3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4%;计划补充幼儿教师125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92%,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94%。

 2016年,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1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所,民办幼儿园6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5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8%;计划补充幼儿教师195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分别达到96%,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实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编办、发改、卫生、公安、财政、城建、国土、民政、人社、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1—2次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理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区上下形成关心、重视、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合理规划安排,确保建设进度。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助、个人投资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加快新建、扩建、改造农村幼儿园步伐。依据周边幼儿增长情况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布情况,合理改扩建现有公办幼儿园,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扩大规模,改善办园条件。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没有中心幼儿园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设中心幼儿园。乡镇以下农村小学办园可实行校园一体化,幼儿园可附属于村级小学,但要做到场地、教学、管理、经费、人员相对独立,防止出现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农村办园要本着安全、实用、够用、节俭的原则,切忌盲目修建规模过大、设施超标的豪华幼儿园,杜绝浪费和加重家长负担。

(三)强化师资力量,提供人才保障。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一是完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每年补充教师时,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二是将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任教的教师调整到幼儿园任教。三是选择一部分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经转岗培训后从事幼教工作。四是对民办幼儿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编外管理。

2、加强师资培训。制订和完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证民办幼儿园教师同公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四)科学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成效。

1、规范办园行为。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制定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按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区级示范园建立健全分类定级管理办法,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覆盖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的片区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园本教研,提高公办、民办幼儿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3、加强安防措施。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100%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加强园舍安全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安全防范。接送学前儿童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须定期检测,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建立并完善学前教育安全保障机制。

4、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  

 

附件:1、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划汇总表(2014-2016年)

   2、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4-2016年)

   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划(2014-2016年)新建公办、新建民办、改扩 

     建公办、改扩建民办幼儿园项目一览表